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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夸大總養分含量。按照國家肥料標識標準規定,復混肥料中的養分含量是指氮、磷、鉀三元素的總含量,中量元素如鈣鎂硫和微量元素都不加以標識。但有些廠家卻故意將這些中量元素全部加入總養分中,或在一些有機-無機復混肥料中將有機質一并寫入總養分中,有些二元肥甚至將鈣、鎂、硫等中量元素計入總養分中,使實際總養分含量只有25或30的復混肥通過虛假標識達到40甚至50以上。
二是二元肥冒充三元肥銷售。常用方法是在配合式中標入中量元素或有機質含量。明明是二元復混肥,但卻標明“氮:15;磷:15;銅鋅鐵錳等:15”,或者N-PK-S 15-15-15。這種標識給人造成一種三元復混肥的感覺,使作物因缺乏某些養分而造成減產。
三是有些企業故意在外包裝袋上用拼音打印商品名、商標名、企業名稱,以此來誤導消費者使其認為是進口產品。利用農民崇拜進口復合肥的心態大做文章,打上與歐洲國家相似的國名,如將“原產國”變為“原料產國”,使用“挪二威”、“丹嘜”、“娜威”,以及“俄羅斯技術”,或采用“俄羅斯、中國、加拿大原料”等字樣進行誤導農民。
四是夸大產品作用,在包裝袋上冠以欺騙性的名稱,如“全元素”,“多功能”,“抗旱、抗病”等。